關于在眉山城區餐飲服務行業推行使用油煙凈化設施的通告
2017-03-06 眉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眉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眉山市東坡區人民政府
眉山 市 環 境 保 護 局
眉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眉 山 市 工 商 局
關于在眉山城區餐飲服務行業推行使用油煙凈化設施的通告
為加強飲食、服務行業油煙污染治理,改善市民生活環境,提高市民生活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城
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眉山城區實際,現將眉山城區餐飲服務行業推行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治理范圍:眉山城區。
二、治理范圍內所有中餐、室內鹵制品加工作坊、火鍋店(有獨立操作間,在營業過程中有使用爐灶的)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安裝油煙
凈化設施,早餐類(只經營面條、饅頭、稀飯等)予以鼓勵安裝。
三、2017年3月31日前,各經營戶須簽訂《眉山城區餐飲業油煙凈化器安裝協議》,逾期未簽訂協議的,不享受政府現金補貼政策。
四、安裝的油煙凈化設施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 18483-2001)要求,且油煙凈化設施處置量須與每日油煙排放量相匹配。
五、油煙凈化設施安裝完成,在驗收合格后15個工作日內,政府一次性轉賬支付每戶現金補貼2000.00元。
六、截止2017年8月1日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由相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特此通告
眉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眉山市東坡區人民政府
眉 山 市 環 境 保 護 局
眉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眉 山 市 工 商 局
2017年3月3日